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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跨省更换受聘
企业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申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跨省更换受聘企业业务办理效率,确保区外进入我区的各类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有效,经请示住建部,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以下简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证书状态,办理安管人员跨省更换受聘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区外安管人员跨省更换受聘到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的,我厅在受理时以“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信息为准,不再向转出地省级住建部门进行核实,凡个人安管证书信息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中查询不到的,我厅不予受理。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申办区外安管人员跨省更换受聘企业时,应提前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相关证书状态,转出人员安管证书在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后,“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中证书状态应为“注销”,凡证书状态未更新为“注销”的,我厅不予受理。
三是查询“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安管人员证书时,如发现同一人员在不同省级住建部门考取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并将其中一省取得的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更换受聘到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的,我厅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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