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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征集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类评标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扩库提质,规范专家管理,提高专家评标水平,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藏政办函〔2021〕48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类评标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评标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的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评标专家。
二、专家征集条件
申报人员需满足《关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市政专业类评标专家信息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201/t20220127_281774.html)规定的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格条件。
三、专家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 5月26日。
四、申报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专家征集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xizang.gov.cn/)首页,在“专家信息管理”页面进行注册,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可参照操作手册进行(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xwzxtz/36063.jhtml)
2.实事求是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行业专业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316号),(https://www.ndrc.gov.cn/fzggw/jgsj/fgs/sjdt/201803/t20180315_1107095.html)正确选择与本人从事的工作、职称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专业相对应的评标专业。
(二)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评标专家个人承诺和单位推荐书(退休人员到原工作单位开具推荐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学位、学历证书原件;
4.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含延续注册页、单位变更注册页)原件;
5.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入库资格认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启动入库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人员经公示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入库资格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永久取消申请评标专家资格。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如学位、学历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必要原件资料现场核验。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把控评标专家“入库关”,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设置入库名额等形式拒绝报名。
六、其他
按照《关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建市政专业类评标专家信息征集和资格审查名单的公示》(藏建招〔2022〕138号)(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25_290068.html),凡在公示名单内且未入库的各评标专家,请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继续通过入库资格审核后,免去公示和资格认定环节,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入库使用。
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格顿,联系电话:0891-6833422。
(自治区住建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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