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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藏建协〔2018〕5号
各会员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注:因我区情况特殊,将提交资料的截至时间延长至2018年8月8日,请相关单位及时上报,逾期不受理。)
联 系 人:郭蓓 张晔
联系电话:0891-6329026 18889006622 19908999992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17号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8年7月31日
附 件:《关于开展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二)各地区、各行业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是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年度获奖项目总数,按照参评工程数量与获奖数量的比例尽可能适当,避免因推荐数量过多增加工程复查成本的原则,同时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情况提出的。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其中推荐5项(含5项)以上的地区至少要推荐1项市政园林或住宅工程。
(三)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推荐,并填写鲁班奖工程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推荐单位应对每个推荐工程量化评价,填写鲁班奖推荐工程综合评价表(附件4),并将推荐的同类工程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三部分。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5。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6)、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单位承诺书一份(应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影像资料一份(U盘,表面注明工程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上网资料、书面资料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8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温军 邢建锋
联系电话:010-62164328、62139167、62139585(传真)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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