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 新闻公告
- >
- 焦点新闻
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管理处
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管理处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好全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严格实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5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和安全管理处2019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和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扣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依法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监管,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工程领域“严格执法、严防源头、严管过程、严惩违规”,全力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双下降,一防范”目标。
一是坚决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西藏自治区民主改革60周年、藏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二是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发生,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控,严防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加大对住房质量通病治理。四是深入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五是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严格实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加大“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六是持续巩固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积极改进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管模式,坚决完成住建领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主动担当作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全力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西藏自治区民主改革60周年、藏博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一是严格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等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细化专项服务保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重大活动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工作。二是督促全行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活动保障期间强化属地管理和督导检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行死盯死守,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施工现场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为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改进监管模式,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住建厅《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质安〔2018〕266号)精神,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双控体系”建设,加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安全管理薄弱、隐患突出的项目挂牌预警、限时整改,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责任、从业人员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两书一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以治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通病为切入点,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切实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一是切实抓好住建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中“危大工程”应严格实施专家论证工作通知》(藏建质安函〔2018〕20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未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施工单位采取通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二是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属地监管、界定工程范围、细化主体责任、深化方案论证、强化现场监管、严格处理处罚等。
(四)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环节
一是深入贯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工作原则,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采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先照后证,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质量安全报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创新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与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查的机制。
(五)完善监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条件事中事后检查
一是研究出台我区《房屋市政工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制度。二是建立自治区、市(地)住建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向自治区财政申请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采取第三方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弥补人手和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四是加大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的监管,对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建筑材料一律不得使用。五是把扶贫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
(六)建立科技创安,不断提升施工安全标准化水平
一是推广使用住建部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指导督促各市(地)和建设各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在安全防护、绿色施工、机械设备、现场临时设施、智慧工地等方面推广应用先进的设备设施和施工工艺,利用BIM等技术等手段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先进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的推广和学习,鼓励引导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创优。四是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与企业利益挂钩机制,激发参建单位创建标准化工地的积极性。五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定期组织多岗位的专业技术培训,提升监督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工人的业务水平。
(七)坚持防治结合,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一是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对于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二是充分应用“双控体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预控,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前的环境检测和安全防护,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培训教育,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八)突出重点防控,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和检测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虚假报告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二是指导督促市(地)组织开展涵盖安全管理行为和设备实体安全的市(地)级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司机、拆装、信号司索)无证或持假证上岗专项行动。
(九)加强执法联动,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
一是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强化事故调查处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坚持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和事故单位检查制度,对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采取暂扣、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工、约谈等措施。三是加强与自治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四是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理企业的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强化住宅类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十)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适时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理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加大对监理企业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十一)狠抓绿色施工,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继续抓好《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藏建质安〔2018〕26号)和《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两年专项治理方案》(藏建质安〔2018〕99号)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广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措施,提升全行业环保意识。二是明确工程参建单位扬尘治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依据《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办法(暂行)》(藏建质安〔2018〕66号)精神,对七市(地)住建部门绿色施工监管情况开展考核,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2019年,质量和安全管理处将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本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自治区民主改革60周年。
全区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严肃党风党纪,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自觉抵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效,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工作高效、作风廉洁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