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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行
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内建设工程企业: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办事,降低社会成本,促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提高资质审批效率,决定在全区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审批范围
建筑业企业资质仍按原有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发证。2019年11月18日起,全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重新核定等相关业务,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资料的申请,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规定进行审核发证。
二、网上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111.11.196.111)进行资质申报。涉及申请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资质办理的,企业报送申请资料后,申报系统自动分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审批权限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核准。
三、资质证书送达方式
为方便企业, 2019年11月18日起,我厅对达到资质要求并通过核准和公示的企业,资质证书将按邮寄的方式送达企业,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务必填写正确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要按照邮寄方式对资质证书进行送达。近期,我厅将对申报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推行电子证书,具体实施时间将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告知,请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抓紧完成部门电子公章的制作。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在网上申报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我厅建筑市场处杨江邻,电话:0891-6822557;技术支持请联系北京东方宝联公司李绍军,电话:18611839630。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4日
抄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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