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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办理的公告

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的决策部署,质量和安全管理处认真研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理流程,为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现提供如下便民举措:

一、正常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各施工企业可通过自治区政务网系统查询申请办理情况,在确认办结后,通过业务咨询电话详细告知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质量和安全管理处将告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址。为确保企业证照安全,不能邮寄至其他地址。

2、《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办理。各施工企业可通过岗培平台蓝锁登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领取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上报至质量和安全管理处,质量和安全管理处将依据《合格证书领取凭证》和所留信息邮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变更等业务

各施工企业在自治区政务网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变更等业务后,请将自治区政务网所产生的《申请告知单》和原需在注册大厅窗口提供的资料一并邮寄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质量和安全管理处,质量和安全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在自治区政务网作出受理、退回等决定,企业可通过自治区政务网了解申请办理情况,对作出退回决定的申请,将附有退回理由及补正资料目录,待企业补正资料后再行受理。企业查询办结后按正常领取流程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是企业自愿到窗口领取证书的,要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质量安全管理处不用邮寄;二是质量和安全管理处将在收到企业投递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邮寄。邮寄所产生费用由各施工企业负责。

本公告由质量和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公告》将在西藏自治区政务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同时发布,内容请各施工企业互相告知。

特此告知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和安全管理处。

业务咨询电话:0891-66774026836352

联系人:格桑塔杰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32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