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 新闻公告
  • >
  • 焦点新闻

关于组建自治区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和推荐

自治区级消防设计审查专家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有关要求,完善我区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特殊消防设计技术应用中的咨询决策作用,不断提高我区消防设计技术创新与应用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组建西藏自治区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现就专家库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区有关消防救援机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图审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工程消防、建筑等专业领域及相关学科设计、科研教学的高级技术人员长期从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和具有实践经验的相关专业人才。

  推荐专业包括:建筑学、机电设备(含给排水、电气、暖通)、土木工程、安全工程、消防调查等。

二、推荐条件

  (一)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在以往工作中未受到过处分;

  (二)熟悉国家和我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发展态势;

  (三)累计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在其擅长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够胜任专家咨询工作。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专家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候选专家本人填写《西藏自治区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候选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厅科技节能与设计标准定额处(307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03468@qq.com;

  (三)经我厅汇总、审核通过后,将拟纳入西藏自治区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的人员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组织好申报和审核工作。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厅。

  (二)专家推荐表电子版请各有关单位申请邮件至电子邮箱8303468@qq.com,我厅在次日内反馈附件。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5

 

联系处室:科技节能与设计标准定额

联系人:  金刚

联系电话:0891-682642213594158935

电子邮箱:kjjn2020@163.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