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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各地区、各行业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是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年度获奖项目总数,为避免过度竞争,本着适当淘汰原则,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情况提出的。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其中推荐5项(含5项)以上的地区至少要推荐1项市政园林或住宅工程。
3、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推荐,并填写鲁班奖工程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推荐单位应对每个推荐工程量化评价,填写鲁班奖推荐工程综合评价表(附件4),并将推荐的同类工程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三部分。
2、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5。
3、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一份(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均提交,见附件6)、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工程照片一份。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用U盘存储并注明工程名称。
4、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汇总后寄送至我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传输开启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2、上网资料、书面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3、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4、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邢建锋、崔旭旺
联系电话:010-68118667、68118650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cn
附件:1、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推荐表(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
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推荐表(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4、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推荐工程综合评价表
5、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程序说明
6、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单位承诺书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0年6月29日
(中建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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