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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我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根据《区工商联2020年度民营经济人士及机关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方案》,特举办西藏自治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第3期)、意识形态及企业文化专题培训班(第4期)。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3期:2020年11月15日—20日,共计5天6晚
第4期:2020年11月23日—28日,共计5天6晚
二、培训对象:
七地(市)工商联会员企业、自治区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地市工商联干部每班1人。
三、培训地点:拉萨(具体待定)
四、培训目的
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提升我区民营经济人士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针对民营企业界实际的发展重点、要点、难点,邀请自治区党校导师及西藏大学、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业务骨干开展面对面的培训。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就国内经济走势分析、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解读、企业如何促进发展、如何增强经营管理能力等进行讲解。希望通过系列培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觉悟、社会担当、经管能力,为做大做强我区民营经济贡献力量。
五、名额分配共计10人每一期5人
推荐企业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
六、培训费用
学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自行解决,培训期间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由组织方自治区工商联承担。
七、培训要求
1、请各市地工商联、各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严格按照要求选调学员。在选调学员时请注意,必须选调认真学习、遵守纪律的同志参加培训。
2、为保证培训取得成效,每位学员在培训结束前需提交一份心得体会,学员结合学习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体会,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请务必于11月13日16:00前将参加培训学员报名表发送至本群.参训学员需随身携带一张两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4、参训人员务必保证往返安全及参训期间安全、培训纪律。请各地(市)工商联务必确保参训人员如期参训,不得出现代训、替训现象。
5、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本着学习、提高的要求,严格遵守学习培训期间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超过1天,由该地市或公司提供证明,报带班负责人及带班领导审核同意。请假超过2天,即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办理退房手续。培训结束后,培训期间的到课情况将会形成参训情况通报至各地市、企业和商协会。
6、参训期间,学员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联 系 人:穷达
联系电话:13298906229
附件:培训回执表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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