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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近期我厅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系统升级,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为及时纠正企业申报资质当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规范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住建局通知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企业,对存在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主动到资质许可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系统将自动推送整改信息。今后,我区建设工程资质审批系统升级后将全面实现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对51日前仍未整改到位和不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和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二、在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请各地(市)住建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资质申报行为,诚实守信,提醒广大建设工程企业不要盲目相信不法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不要图省事、循捷径,以免因中介机构代办资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请各地(市)对资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资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我厅反馈。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22   

联系人:何萍       联系电话:0891-68225576819039